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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房屋天花板漏水是楼上的责任还是楼下的责任?

来源: 武汉防水网   |  作者:武汉防水网   |  热度:571115   |  日期:2021-01-07

事实回放

►赵某购买某小区401室房屋并于2015年入住,不到2年后发现厨房内水管自顶板处向下漏水,并产生积水,导致橱柜、吊顶等处受损。赵某就此事分别与楼上501室房主魏某及开发商沟通。开发商认为房屋已通过竣工验收,不存在质量问题。赵某了解到,楼上魏某在装修过程中对房屋进行了较大改动,不仅拆改了原厨房的使用功能,同时对地面也进行了施工处理,改变了交房时的房屋状态。楼上魏某则认为自己虽对房屋进行过装修但并未触碰和改变厨房管道布置,因此楼下漏水与其无关。

在此情况下,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将楼上魏某和开发商均列为被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其各项损失费用。

司法鉴定

庭审中,法院委托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中心对赵某房屋厨房的漏水原因进行鉴定。


鉴定中心进行勘验时对房屋漏水时间、位置进行了调查:

►勘验时可见401室房屋地面存在积水,排水立管管壁存在漏水痕迹,管道穿顶板位置为潮湿状态。

►对楼上501室厨房进行勘验,发现厨房立管底部已进行过剔凿,排水立管管壁及四周为干燥状态。

►随后,鉴定中心又在该单元601室和701室厨房进行排水试验,试验中发现501室排水立管始终为干燥状态,而401室排水立管穿顶板位置出现了渗漏现象。

►在各方见证下,鉴定中心对401室厨房排水立管与混凝土顶板结合处进行剔凿勘验,发现排水立管存在一处孔洞缺陷(图1)。



图1 401室厨房排水立管孔洞缺陷

根据勘验情况,鉴定中心给出鉴定意见:涉案房屋401室漏水是由厨房排水立管存在孔洞缺陷所致。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给排水管道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本案中涉案房屋的漏水原因为工程施工质量问题所致,且漏水时间在排水管道最低保修期限内,因此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令开发商赔偿赵某财产损失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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