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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顶漏水,维修基金不够怎么办?

来源: 武汉防水网   |  作者:武汉防水网   |  热度:451040   |  日期:2021-03-31

近日,家住朝阳路学府小区11栋的业主袁女士给十堰晚报秦楚网新闻热线8110110打来电话诉苦:“我家住在顶楼,房子漏水大半年了,业委会想用维修基金对楼顶防水进行维修,但是却发现维修基金没有,我明明缴纳了维修基金,现在却享受不到。”

3月16日,记者在袁女士家一卧室看到,由于房顶漏水,卧室的天花板多处出现发霉、变黑的现象。“漏水情况大约从去年8月开始,自从漏水后,每到下雨天雨水就会渗透到房屋,墙灰也逐渐开始脱落,晚上睡觉时总担心有水滴下来。”袁女士说。

袁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由小区业委会管理,事情发生后,她将这一情况反馈至业委会,业委会实地了解情况后打算动用11栋的维修基金重新做楼顶的防水,但业委会查询后发现,11栋的维修基金没有了。

维修基金究竟用在哪些地方?记者联系了小区业委会负责人邓先生,邓先生告诉记者,学府小区于2004年年底投用,11栋共有业主20余户,他通过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查询后发现,有部分业主没有缴纳维修基金,加上因为水改等施工改造动用了部分维修基金,导致现在没钱维修房顶漏水问题。

记者与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联系获悉,学府小区11栋目前维修基金仅有1.9万元,有12户业主没有缴纳。对此,邓先生说:“初步预算11号楼的防水大概需要4万元,目前仅1.9万元的维修基金根本无法解决问题。

针对这一情况,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属于全体业主共用共有部分,全体业主既是受益人也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分摊的负担人。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建部、财政部165号令)》第二十条规定,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建议学府小区业委会与尚未缴纳维修基金的业主进行沟通,补缴维修基金,先行解决房屋漏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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